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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本1份,提供交友服務業者參考訂定安維計畫。

一、依據111年8月30日發布施行之「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維辦法)第22條規定,交友服務業者須訂定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維計畫),並於安維辦法發布施行日起6個月內(112年2月28日),報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二、為利交友服務業者如期完成以上作業,內政部業已研訂安維計畫範本,並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ris.gov.tw/),提供交友服務業者可視業務規模、特性、保有個人資料之性質及數量等情形,參考該範本訂定安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