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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

  1. 為便利首次申辦護照民眾,外交部與內政部共同合作提供「首次申請  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自109年3月16日起試辦。首次申請護照之在臺設有戶籍國民親自到參與試辦的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及雲林縣轄下各戶所、臺中市大里、北屯、清水及豐原4個戶所、嘉義市西區戶所、屏東縣屏東市戶所、澎湖縣馬公市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可同時委託該戶所代辦護照,民眾只要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自繳費起8個工作天後,即可依選擇領照方式,到原送件戶所領取護照,或是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照。
  2. 申辦資訊及表格「簡式護照資料表」、「同意書∕委任陪同書」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護照∕首次申請護照親辦」項下之「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