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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06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
111-12-08新增「在國內現有戶籍者之終止委託監護登記」及「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終止結婚成立或裁判終止結婚確定之終止結婚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11-10-11有關廢止結婚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一案,自即日起實施
111-08-09轉知財政部有關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設籍人受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遷出國外者,得於112年9月22日前申請續按(2‰)課徵地價稅宣導。轉知財政部有關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設籍人受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遷出國外者,得於112年9月22日前申請續按(2‰)課徵地價稅宣導。
111-06-14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並自111年6月11日實施 MD5:7a17413e6c4e8dcbc68910644bc1360f
111-03-03【自然人憑證APP】轉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111年2月16日自然人憑證應用再升級! 行動自然人憑證APP上線!
111-01-28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
111-01-20台南市111學年度國中小學區
111-01-14新增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電子親等關聯資料
110-12-07【公告】111年度連續假期臺南市有實施週六上午延長服務之戶政事務所暫停延長服務
110-10-14有關旅外國人受疫情影響逾2年未返國經辦理戶籍遷出登記後,衍生相關權益保障事宜。
110-10-04國籍法修正宣導-有殊勳於我國或因具有高級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訪談報導
110-08-25防範非洲豬瘟防疫訊息
110-06-11民眾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者,雖逾戶籍登記之法定期間,仍可辦理,且不予裁罰。
110-05-26自然人憑證續卡即日起可線上申請
110-05-24任意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將處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
110-05-21防疫期間請多利用電子票證、行動支付等方式取代現金支付。降低接觸感染風險 。省時省力快速安全又便利
110-05-21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名譽受損者,可於戶籍資料上加註回復名譽記事,欲註記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回復名譽證書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110-03-11當事人死亡不得再為委託(任)辦理各項戶籍登記相關業務
110-03-02內政部修正國籍法部分條文,奉總統110年1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41號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