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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

問:若本人已拿到建築執照,請問何時才可申請門牌號碼?如果房子還沒蓋,也可以申請嗎?答:依照門牌編釘辦法規定,建物需待主體結構完成後始可申請門牌初編,即建造執照上【層棟戶數】規定之幾層樓,幾棟建築都要蓋好,始可提出申請,如果房子沒蓋好,當然就不能提出申請了。

問:我家門上的門牌不知道流浪到何方,可以再申請一個嗎?要多久才可以拿到呢?
答:門牌補發由房屋所有權人或現住人即可提出申請,但因門牌係由市政府委由承包廠商統一製作,故申請後須下月底才會送至本所,屆時本所會主動於該建物張貼新的門牌。

問:請問若門牌號碼為"地下一層" 是否也可以申請變更門牌呢?
答:若您的房屋建築位於水平面以下,則門牌號按門牌規定辦法需編訂為「地下一層」,無法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