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本人、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二、由利害關係人申請者,應另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三、申請人如因故不能親自到戶所申請,應填妥委託書並簽名蓋章,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但受委託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如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單位驗證;如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