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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多久,戶籍會被遷出?應如何恢復?


一、依據「戶籍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規定,有戶籍國民出境二年以上,其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應辦理戶籍遷出登記。
二、前項有戶籍國民,應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副本入國,於入國後三十日內向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未在原戶籍地居住者,應持原戶籍地遷出登記之戶籍謄本,向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即可恢復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