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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應提憑之文件為何?


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應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檢附下列證明文件,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一、申請人及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且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免附)、戶口名簿、印章及當事人最近二年內二吋照片一張(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之彩色照片)。
二、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應提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