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所辦理集體申請自然人憑證之作業注意事項
(一) 集體申請自然人憑證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蒐集並審核欲申請憑證者(以下簡稱用戶)資料(含國民身分證影本、IC 卡工本費及填寫使用手冊)。
(二) 集體申請單位指定專人將蒐集之用戶資料送至戶政事務所或由戶政事務所指派專人至該單位領取用戶相關資料。
(三) 戶政事務所完成製卡並印出「IC 卡工本費存根聯及收執聯」、「憑證申請存根聯及收執聯」、「用戶代碼函」、「開卡確認書」。
(四) 戶政事務所指派專人將製作完成之卡片及相關文件送至該單位,該單位之每位申請用戶皆必須持國民身分證正本領取自然人憑證IC 卡,戶所人員詳細核對用戶
身分確認無誤後,請該用戶於「憑證申請存根聯」及「開卡確認書」簽名確認,並將「IC 卡工本費收執聯」、「用戶代碼函」、「憑證申請收執聯」及自然人憑證IC 卡當面交給該用戶。
(五) 戶政事務所指派之專人將該單位每位申請用戶之註冊文件攜回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