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資格: 1. 戶長。 2. 受委託人。 ◆應附證件: 1.戶長書面委託他人者,須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2.換發:應繳原戶口名簿。 ◆規費 1. 初領、換領、補領:應繳規費新臺幣30元。 2.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作業而需換領戶口名簿者,免需規費。 ◆注意事項: 1.初領、全面換領: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2.換領、補領:任一戶政事務所。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