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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戶口名簿


◆ 申請人資格:
1. 戶長。
2. 受委託人。

◆應附證件:
1.戶長書面委託他人者,須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2.換發:應繳原戶口名簿。

◆規費
1. 初領、換領、補領:應繳規費新臺幣30元。
2.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作業而需換領戶口名簿者,免需規費。

◆注意事項:
1.初領、全面換領: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2.換領、補領:任一戶政事務所。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